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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7日话题:如何看待闪婚族(139****2345推荐)
据调查,超过6成的网友都表示身边有认识6个月以内就结婚的闪婚族;广州有律师也称经手的离婚案件至少4成都是闪婚的夫妻;有征婚网站统计显示,通过网络走向婚姻的会员,超过三分之一都属于几个月之内的闪婚。
158****1898:其实这种做法我不看好。婚姻是终身大事,怎么能这么草率就决定呢?在我身边也有很多闪婚族,他们在一起甚至没有一个月就结婚了。对彼此都还没有更深的认识,不了解对方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可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而这往往也是他们离婚的主要因素。
139****7420:在这个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年代,很多事情都很追求速度。“闪婚”也是社会节奏加快而出现的一个现象,年轻人都要慎重,毕竟责任最重要!
138****0590:闪婚不可取,因感情投入是一生最重要的投入,一份婚姻关系的缔结,不仅代表两个个体的结合,更连接了两个家庭及各种社会关系。婚姻即使解除仍存在很多问题,婚姻须慎重,需婚前婚后日积月累地磨合,那就是相互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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