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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7日话题:“最牛招聘广告”(139****8521推荐)
“底薪750元/月,加班费平均6.47元/小时,周六、周日加班为8.62元/小时,假日加班为12.93元/小时。早餐为馒头、油条、稀饭;中晚餐以米饭为主,两荤两素一汤,每月加餐3次,每星期二和星期五发放水果……”——工资精确到0.02元,住宿条件精确到房间是否有柜子,伙食精确到何时发水果,招聘广告上都一一说明——来自3月31日《南方都市报》的报道说,在3月29日深圳的一场招聘会上,一则号称“史上最牛招聘广告”吸引了不少应聘者。
139****7856:作为一名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我对该企业的做法很欣赏,当今的时代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时代,明示待遇很好的维护了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当然我们更希望这家企业除能提供清晰的待遇外还能够明示求职者加入企业后的发展前景!
138****9338:这样的广告模式很能够打动人心,让自己有个正确思想去衡量一下,给自己一个定位。我希望招聘单位都能这样去做,并且清楚的写入合同中,去遵守去执行!
138****8637:招聘广告中常见的是罗列出若干条应聘者“要怎样”、“一定怎样”或者“必须怎样”的条件,轮到招聘单位说自己的时候,常常就两个字:面议。这家单位把企业所能提供的待遇都清楚地写下来,让应聘者明白,让处于弱势的求职者能多几分放心,起码有个参照,不至于落入某些招聘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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